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航班地面保障(非航空性)服务项目业务合作事前公示
合作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航班地面保障(非航空性)服务项目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国际航班地面保障(非航空性)服务项目业务合作洽谈事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
资金来源、出资单位、合同签约主体均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内容
非航空性服务:一般代理服务、非航空性质保障服务-机坪服务、飞机服务(含清水车、污水车、垃圾车)、特种车辆服务-客梯车、特种车辆服务-升降平台车、特种车辆服务-引导车、特种车辆服务-机组摆渡车、一般勤务、特种车辆服务-牵引车、特种车辆服务-牵引杆。
三、合作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作方业务地点需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2.合作方业务范围应能够按照民航发〔2013〕3号、〔2017〕18号和〔2019〕33号等文件及航空货物装卸工作规范相关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四、拟洽谈合作方名称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五、拟选定合作方的原因
根据调研,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可提供上述服务的公司仅有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因此选择该公司为合作对象。
六、公示期
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6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10-68855104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提交至cgzx3@cnpostair.com(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