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分销合作商入围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分销合作商入围项目-商务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商品竞争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邮政”)拟公开招募优质分销合作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现就该项目进行商务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分销合作商入围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
3、合作方式:商务谈判
4、合作内容:
品类 | 内容 |
家庭消费 | 米面粮油、调味品、家纺、洗化等日用品;酒水、饮料;食品; |
家电与智能 | 大家电、小家电、智能设备、电动车; |
农资助农 | 农资、杀虫剂及地方特色初级农产品; |
节日爆品 | 月饼、粽子、年货等季节性节日营销产品; |
户外装备 | 户外装备等相关产品 |
鲜花、蛋糕等日常用品 | 伴手礼 |
邮乐优鲜季节产品 | 草莓、大白菜、黄瓜、西红柿、油桃、蒜薹、蓝莓、大樱桃、蜜桃、土豆、大蒜、山楂、秋桃、苹果、板栗、地瓜、莲藕等农产品 |
备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产品,不在目录内产品可单独提供,根据需求引进。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商务谈判活动;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单品)的报名及商务谈判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
5、合作商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将纳入甲方合作商“黑名单”统一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6、合作商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其合作将被拒绝;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谈判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邮政员工亲属(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办理、控股、管理及担任重要职务的企业均无资格参与本次谈判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商品合作商须为生产厂家(含品牌持有人委托代工工厂代加工企业)或生产厂家直营销售公司(直营销售公司须提供股权关系证明);大型连锁超市及商场;知名电商平台;一级及以上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12、需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近1年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关键产品质检报告。(食品类需提供SC认证及批次检测报告,家电类需提供3C认证及能效标识,农资类需提供农药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及成分检测报告等)
13、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初级农产品企业一般为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应提供自产自销发票证明,开具免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商务谈判参与(报名)及商务谈判文件领取
1、时间:2026年08月11日至08月15日8: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临沂市河东区中昇大街2003号2号楼2楼;
3、方式: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授权证明、产品资质证明、承诺书、质检报告、报价承诺函、相关行业认证证明等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信用网站截图(信用截图请体现查询时间,不能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注:(1)以上资料原件查看,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导致其谈判资格被取消,后果自负。
(2)承诺书可在报名现场签字承诺。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08: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10楼会议室(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31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邀请公告。
七、联系方式
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工15020308199
汤工15725999056
张工13153917900
电子邮箱:sdhszb888@126.com
